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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房屋拆迁纠纷诉讼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1、达不成协议应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县级以上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3、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起诉;
4、达成协议后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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