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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有以下两种解除形式:
1、租赁双方协商解除:租赁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协商一致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2、法定规定的解除情形: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或者拒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接解除合同等各种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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