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_法律援助_法律服务

海能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朗强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昕线电子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7)粤03民初30号

原告:海能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

法定代表人:周洪亮,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宝松,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杰,男,汉族,1977年9月23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广东省化州市,该公司工程师。

被告:深圳市朗强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

法定代表人:高炳海,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沛铭,重庆信豪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玉光,北京市信利(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昕线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金山区。

法定代表人:刘清昕。

原告海能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朗强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昕线电子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专利号:ZL20091010××××.0)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5日立案。原告海能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海能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且不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本院依法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海能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159.5元,本院减半收取人民币4079.75元,由原告海能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负担,其余部分退还原告。

审判长 祝  建  军

审判员 杨  馥  维

审判员 潘    亮

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

书记员 黄延彰(兼)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

我要咨询 ( 平台律师团队解答 )
文章打赏

相关推荐

深圳市可萌电子有限公司与深圳互尔赛斯科技有限公司曹淦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8)粤03民初4406号 原告:深圳市可萌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上横朗第三工业区4栋2楼。 法定代表人:邱焕发,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夏强,广东民亮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

温汉杰与李云萍深圳市欧布电子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8)粤03民初4384号 原告:温汉杰,男,汉族,1979年11月24日出生,住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守涛,广东君龙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梦思,广东君龙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

深圳市阿拉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郑炜林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8)粤03民初1360号 原告:深圳市阿拉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新北路183号富荣泰1号楼2楼D单元。 法定代表人:祝良荣,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熊永明,广东圣方律师...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条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