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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房屋抵押权的对外效力如下:
1、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3、房屋抵押权对抵押房屋上债权的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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