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要求对方出具收条,注明已经收到偿还某年某月某日所借之款。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还款的,在转账时可以备注以上信息。一旦出借人再次要求或者提起诉讼的,可以主张已经偿还。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