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实行注册管理的保健食品有:
1、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
2、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
依据食品安全法,对保健食品实行注册与备案相结合的分类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但是,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应当报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保健食品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是出口国(地区)主管部门准许上市销售的产品。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