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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先履行抗辩权人是合同后履行义务一方,不安抗辩权人是合同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都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人有通知和举证两项随附义务,先履行抗辩权人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人在履行有重大瑕疵时可拒绝;先履行抗辩权人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人在合同履行前或履行中主张,不安抗辩权人在合同履行前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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