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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可以通过下列标准来判断格式条款是否具有有效性:
1、若格式条款不合理的不正当的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2、若格式条款免除自己责任或限制自己责任,但采取了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并作出说明,那么该格式条款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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