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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任意解除权的情形主要包括:
1、委托合同规定了双方的任意解除权;
2、货运合同规定了托运人的任意解除权;
3、承揽合同规定了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
4、不定期租赁合同规定了双方的任意解除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七条 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九条 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是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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