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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管理。消防救援衔是表明消防救援人员身份、区分消防救援人员等级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消防救援人员的荣誉和相应待遇的依据。消防救援衔按照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消防员分别设置。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部,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
第二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行消防救援衔制度。消防救援衔授予对象为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统一领导管理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
第三条 消防救援衔是表明消防救援人员身份、区分消防救援人员等级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消防救援人员的荣誉和相应待遇的依据。
第五条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主管消防救援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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