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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是指党政领导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变换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岗位的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是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交流的对象主要是以下几种:一是需要通过交流丰富领导经验、提高领导水平的。二是在一个地方或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三是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四是因工作需要、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发挥干部特长及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党政领导干部交流的重点是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成员,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党委、政府部分工作部门的主要领导成员。多年的实践证明,实行领导干部交流制度’有利于对领导班子的结构进行合理调整,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有利于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有利于领导干部在更广阔的范围内经受锻炼,开阔眼界,丰富经验,增长才干,提高领导水平;有利于领导干部在新的环境中比较超脱,大胆放手地工作,振奋精神,转变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