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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借条的确认:
一是受威逼、胁迫,委心写下借条;
二是赌债,无钱还不得已写下借条;
三是伪造借条,如伪造签名、印章等;
四是借条被出借人拿到后,出借人未实际向借款人付款;
五是在饮酒、xidu等失去意识的情况下出具的借条;
六是对借条的数额、还款日期、利息约定等内容进行重大修改。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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