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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监督的现状如下:
1、立法不完善、不具体,操作困难;
2、思想认识差、不深化,观念陈旧;
3、舆论宣传不到位,力度不够;等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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