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帮别人拍照发出去,如果发出去的人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且没有经过当事人的同意的就可以认为是侵犯了肖像权。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