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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工伤赔偿中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依据同工同酬的原则,按本单位同岗位其他工人的工资来定;如仍不能定的,按行业平均工资来定;仍不能定的,按统筹地区平均工资来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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