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通信领域,专利是核心竞争壁垒。2016年,中国科技巨头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美国等地,对韩国三星电子有限公司提起系列诉讼,指控其侵犯了华为涉及4G通信技术、操作系统和用户界面等领域的多项标准必要专利(SEP)。这场“中西对决”标志着中国企业从知识产权规则的被动接受者,转变为积极的运用者和主导者。
案情核心: 华为拥有大量通信技术领域的标准必要专利。所谓标准必要专利,是指在执行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时无法避开的、必须使用的专利技术。权利人应在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的原则下进行许可。华为指控三星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了其多项4G标准必要专利,且在进行许可谈判时缺乏诚意,违反了FRAND原则。
维权策略: 此案展现了华为高超的国际知识产权博弈能力。华为没有选择单一战场,而是采取了中美双线并进的策略,同时在深圳中院和美国法院提起诉讼。这种“组合拳”既在中国本土市场施加压力,又在三星看重的美国市场进行反制,迫使三星必须认真应对。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在于如何确定符合FRAND原则的专利许可费率。
判决结果与影响: 经过长达两年的拉锯战,2018年1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其中两件专利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三星构成侵权,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华为损失。更重要的是,在法院的主导和双方的压力下,华为与三星最终于2019年达成全球和解,签署了全球交叉许可协议,涵盖了包括5G在内的多项通信技术。和解细节未公开,但无疑是双赢的结果。
此案的影响极为深远:
彰显中国司法地位: 该案是中国法院首次审理中外企业之间的标准必要专利纠纷并作出判决,彰显了中国司法在解决国际知识产权争端中的能力和权威,吸引了更多国际知识产权诉讼在中国进行。
提升中国企业话语权: 华为通过主动维权,证明了其不仅是技术的创新者,也是知识产权游戏规则的熟练玩家。它打破了国外企业对高通信技术的专利垄断,为中国企业在全球市场上争夺话语权树立了典范。
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该案促进了业界对FRAND原则的理解和应用,为后续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谈判和纠纷解决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推动了全球通信产业在合作与竞争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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