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备案采购是集中招标采购和集中议价采购的补充手段和补救措施。备案采购的品种必须是通用名在省网采购平台上已有的药品,符合医疗机构采购使用规定,相对应的配送企业无货或无法供货,造成中标品种不能及时供应,难以满足临床用药需求,临床必须且不可替代的品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条
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保证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