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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恶意串通是指在买卖活动中,双方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
我国民法关于恶意串通的规定,其立法初衷在于保护第三人利益,它是在前苏联民法立法和理论的影响下产生的。
恶意串通具体表现为,串通掩盖事实真相,在应价过程中串通一气,有意压价,损害委托人的利益等。
其构成要件是:
(1)行为人须有损害他人的故意;
(2)行为人之间有恶意的串通;
(3)行为人实施了恶意串通的行为,客观上使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受到损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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