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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下列情形下认定注册使用域名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1、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
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
2、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
3、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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