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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商标异议申请办理途径是: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商标局提出书面异议即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注册商标,必须进行初步审定,经审定合格的,应当予以公告。自之日起三个月内,其他人认为申请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可以依法提出商标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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