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当演艺人员在演唱会上演唱他人的音乐作品时,必须要遵守相关的版权规定。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任何人在公共场合或公开现场进行演出,包括但不限于演唱会等活动,都应得到原作权利人的许可许可,并向其支付相关的费用作为报酬。
换句话说,即便这些演出属于非营利性的公益性质,只要涉及到了广大观众欣赏以及艺术形式的普及与宣传,那么就可能会触及到版权的法律风险。
因此,为了确保演唱会上外国歌曲的表演能够合法合规,必须首先争取到该歌曲原创作者的同意或者经过他们的授权认可。
除此之外,如果歌手打算将他人创作的歌曲收入其个人的专辑或者CD、DVD等音像出版物之中,同样需要征得该曲版权所有者的许可同意。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