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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倘若相关人士在没有得到著作权所有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剪辑影视作品并将剪辑后的影片尚未公开展示就擅自进行公播,此类行为经过鉴定,无疑将会构成对原作者著作版权的侵犯。
若要认定一个行为是否已构成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通常需满足以下三大要素:
首先,该等行为必须存在版权被侵犯的事实本质,即行为实施者在未得到著作权人允许的前提下擅自从事此项活动;
其次,所涉及的行为需具备合法性上的缺陷——版权属于一种排他的权利,任何人均负有不得触犯这项权利的消极义务;
最后,行为实施者需在主观层面上存在有侵权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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