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文章所涉的知识产权理应归属其创作者,对此类权益必须给予著作权法制度的全方位保护。
在我国的司法领域实践过程中,关于诸如文章这样的文字创作成果,其所包含的知识产权皆归属于著作权范畴,并受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严密保护。
需特别注意的是,我国的立法体制明确规定了著作权的合法持有者,这其中不仅涵盖了具体的创作者自身,而且还包括了那些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享有著作权权益的个人、团体甚至其它形式的组织机构。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