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根据国际通行的法律规定,抄袭并非完全等同于模仿。
确实,抄袭和模仿这两个概念之间的界定并非非常清晰明了,因为这需要考虑到具体案例的实际情形进行判定。
如果从整个作品的角度来看,没有发现存在任何显著性的差异,那么我们可以将其判定为二者是相似的;然而,如果在整体的构成上没有表现出本质性的区别,那我们就应该认为它们是近似的。
在模仿过程中,我们应该寻求以创新的角度来借鉴其中的设计理念,而非毫无意义地照搬他人的成果。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