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品理应包含以下三个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
首先,必须局限于文学、艺术及科学范畴内;
其次,作品必须具备独创性;
最后,作品需能够以某种可以感知的有形方式进行复制。
在实际的法律实践过程中,判断某一成果能否被视为作品这一表象,在各个方面并不存在较为显著的争议,相反更多的争议焦点更多地聚焦在作品的独创性以及其能否得以应用有形形式进行复制的判断标准上。
最高人民法院便曾明确表示过:
“唯有那些兼具独创性并且能够以某些可感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方能获得著作权法所赋予的全方位保护。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