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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无可辩驳地,著作人身权是无法被转让或者允许的。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第十条明文规定,著作权所有者有权将其在该法律中第十条规定的著作人身权利授权给他人使用,并且依据双方的约定或按照本法的相关条款获取相应报酬。
而对于上述权利,著作权所有者也可选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出去,同样需要按照约定或遵守本法的相关规定,从受让方那里得到合理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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