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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之第三条明文规定,各类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以及示意图等实质上均属于形式多样的图形作品,这些作品在国际公约及我国国内法中皆得到广泛认可并保护。
本研究主要关注的“装饰设计”,乃是针对特定的建筑物或者室内空间进行预先设计与后期装潢的复杂过程。
在此背景下,装饰设计所涉及到的图纸、草图及其相关元素皆应受到严格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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