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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公告”,即商标使用许可双方在签署并执行相关合同之后,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负责商标事务管理的商标总局递交许可备案申报材料。
商标总局接到申报文件后,会履行相关程序,从而实现商标许可备案并予以公开公布。
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若商标所有者或管理者已决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则必须将此决定及相关条款送达至商标总局备案,待商标总局审核通过后,便将该等商标使用许可行为公告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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