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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以下类型之商标将无法被批准注册:(一)仅仅由该商品本身的通用名称、图案或型号组成;
(二)仅能显示商品的性能、品质、原材料、功能特性、使用范围、重量、数量等单独、突出的特点;
以及(三)尚未具备独特、显著视觉特征的标识。
然而,前述之标识若通过持续使用,获得了显著且易于辨认的特性,则可被视为具有商标资格的候选者进行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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