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首先,关于商标申请日期的认定问题,我们遵循以商标局收到相关申请文件的具体日期为准的原则,并不区分上下午时间。
其次,当出现两名乃至多名申请人,欲同时向商标局递交相似或相同系列商品之上的商标注册申请时,我们会根据先入为主原则,优先评估和公布最先提出申请的那份申请;
若是在同一天提交的申请,我们则优先考虑已投入实际使用的商标。
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对其他未被批准的申请进行退回处理,并直接取消它们的公示资格。
此外,商标局会为所有手续齐备且填写申请表格规范的申请进行统一编号,并核发《受理通知书》;
如发现任何一项不符规定之处,申请手续有欠缺、或填写表格不够规范等情况,商标局将一律给予退回处理,请求人的申请日期也将不会得到保留。
如果在申请手续基本完备或申请表格基本符合规定的前提下,还存在需要进行补充修正的地方,那么商标局将通知申请者进行相应的补充及修改,并且要求他们必须在收到补正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按照我们的指示进行全面修正并返回商标局。
若申请者能按时完成并返回商标局,他们的申请日期将会得到保留;
反之,如果申请者未能进行必要的补正工作,或者超越了我们所设定的补正期限才进行补正的话,那么他们的申请日期将无法得到保留。
最后,针对出现两名甚至更多的申请人,均欲在同一天向商标局递交相同或相似类别商品之上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复杂情况,每一位申请人必须按照商标局的指导,在三十个自然日内提交首次使用该商标的日期方面的证明文件。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