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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立即让侵权方停下使用与被侵权商号相似标识的行为,不能再继续侵权啦,得马上停止。
2.侵权方得想办法把因侵权给被侵权方带来的不好影响给消除掉,像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声明之类的。
3.被侵权方有权利让侵权方赔偿自己因为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呢,这里面包括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损失赔偿的数额得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以及被侵权方的损失等情况来确定。
4.被侵权方可以通过打官司的方式,让法院要求侵权方承担前面说的那些责任,要是有必要的话,还能申请财产保全等措施,这样就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啦。
案情回顾:
小朱经营的店铺拥有独特商号,生意红火。小李眼红,在其店铺使用相似标识,导致小朱店铺客源减少,声誉受损。小朱发现后要求小李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小李却拒不承认侵权,双方为此产生纠纷,小朱决定诉诸法律。
案情分析:
1、小李使用与小朱商号相似标识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应按要求立即停止该侵权行为。
2、小李需采取在相关媒体发布声明等方式,消除因侵权给小朱带来的不良影响。
3、小朱有权要求小李赔偿因侵权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具体数额依侵权情节及小朱损失等确定。
4、小朱可通过诉讼让法院强制小李担责,必要时还能申请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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