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1.私自复制他人作品,这可是常见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啦,就像没得到授权就复制书籍啦、音乐啦、电影之类的。
2.未经许可把已有的作品拿去发行,像是出售呀、出租呀这些,让作品能在市面上流通起来。
3.没经同意就改编或者翻译他人作品,把作品的形式或者内容给改变了。
4.没得到许可就表演他人作品,包括在现场表演,还有通过广播来表演等。
5.没经过允许就通过信息网络把他人作品传播给公众。
这些行为都侵害了著作权人的好多法定权利呢,像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表演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要是有这些行为,著作权人就有权利让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还要让他们赔偿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创作了一部小说,小李未经小朱许可,私自复制该小说并出售。小胡得知后,未获授权将小说改编成剧本。小丽则在一场活动中表演了根据该小说改编的节目,小静还通过网络将小说传播给众多网友。小朱发现后,认为他们侵害了自己的权利,遂引发纠纷。
案情分析:
1、小李私自复制并出售小说,侵犯了小朱的复制权和发行权。
2、小胡未经同意改编小说,侵害了小朱的改编权。
3、小丽未经许可表演小说相关节目,侵犯了小朱的表演权。
4、小静通过网络传播小说,侵犯了小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小朱有权要求他们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