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关于专利年费的现行规定如下述所示:
1.对于发明专利而言,在前三个年度内,每一年度需支付人民币900元的费用;自第四个年度开始直至第六个年度期间,每个年度需支付人民币1200元;自第七个年度起至第九个年度止,每个年度需支付人民币2000元;自第十个年度始至第十二个年度完成期间,每个年度需支付人民币4000元;自第十三个年度起至第十五个年度完毕期间,每个年度需支付人民币6000元;最后,自第十六个年度开端至第二十个年度结束期间,每个年度需支付人民币8000元。
2.而针对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来说,其相应的年费标准为:在前三个年度内,每一年度应支付人民币600元的费用;自第四个年度起至第五个年度未,每个年度需支付人民币900元;自第六个年度开始直至第八个年度完毕期间,每个年度需支付人民币1200元;自第九个年度起至第十个年度结束之前,每个年度需支付人民币2000元。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