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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商标权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后,欲继续使用该商标并保持其法律效力的,应于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
对于在此期限内未能提交申请的,商标局将额外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限。
若在宽展期限内仍然未能提出续展申请,则商标局有权依法注销该商标的注册资格。
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一律定为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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