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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倘若商标是由贵司作为名义上之申请者,毫无疑问,该权利属贵司所有。
如在交易过程中,贵司的全部股权被转让给了他人,此刻便意味着贵司已成为对方的全资子公司,同理可得,商标也随之归属于那家新的公司。
此外,若是公司名或地址有所变动,只需联系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相应变更即可;
而仅仅涉及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变更的情形下,无需对商标相关信息进行修改。
商标的调整具体来说,便是注册商标的注册者、注册地点或是其他相关事宜。
若申请人希望更改自己的名称、地址、代理商铺位,或者取消指定的商标等,则可向商标局递交变更申请。
但请注意,如欲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形式、图表形象,需重新提交商标注册申请,视为新申请处理,不可直接进行商标变更操作。
如需转让贵司注册之商标,所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如下:
首先,现有商标之注册证明文件;
其次,转让方年度检验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本,需加盖公章两份;
第三,受让方之主体身份证明文件(若系个人,提供身份证件之复印本及个体户营业执照;
若为公司,提供仍处于年度检验有效期内之营业执照副本,并予以加盖公章);
第四,转让方供应的转让声明公证书(若有把握确认转让方公章未曾更换,即与申请商标时加盖之公章保持一致,亦可暂且不进行公证);
第五,转让申请书、转让协议书以及转让声明书;
最后,需交纳相关过户费用。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