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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商标权证明材料:就像咱那商标注册证啦,这可是证明咱合法拥有商标权的关键东西呢。
2.侵权行为相关:像那些侵权的商品呀、包装啦,还有广告宣传资料啥的,一眼就能看出侵权行为到底存不存在。
3.使用时间证据方面:像是销售合同、发货单之类的,能清清楚楚地表明咱的商标使用比对方早,对方就是在侵权。
4.侵权范围方面:比如侵权商品的销售地域范围以及销售数量等,这样就能确定侵权给咱带来的损失到底有多大啦。
5.对方主观恶意证据:就是对方明明知道是别人的商标,还非要去侵权的那些相关证据,有了这些能让对方承担更重的责任呢。
要记住,这些证据得真实、合法、有效,还得能串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这样才能有力地支持咱的起诉请求呢。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均从事同类商品经营。小朱持有商标注册证,认为小李所售商品及包装、宣传资料侵犯其商标权。小李则坚称自己使用该商标更早,双方为此产生纠纷。小朱搜集销售合同、发货单等,表明自己商标使用时间更早,同时收集小李侵权商品销售范围、数量及主观恶意证据,向法院起诉。
案情分析:
1、商标权证明材料是关键,小朱持有的商标注册证能证明其合法拥有商标权。
2、侵权行为相关证据,如侵权商品等可直观判断侵权是否存在。
3、小朱的销售合同等能证明其商标使用早于小李,有力支持其主张。
4、侵权范围证据能确定小李侵权给小朱带来的损失大小。
5、若小朱有小李主观恶意证据,可使其承担更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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