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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复制行为:没得到授权就把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大量复制下来啦。
2.演绎行为:没被允许呢,就对原作品进行改编呀,或者翻译之类的创作。
3.发行行为:把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给公众提供或者售卖出去咯。
4.表演行为:公开地把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进行表演呢。
5.展览行为:把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公开展示出来哟。
6.网络传播:通过网络把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向公众传播开啦。
只要有上述这些行为中的一种,并且没经过版权所有者的授权,就很可能构成版权侵权呢。
不过在具体认定的时候呀,还得考虑使用的目的以及使用的程度等这些因素哦。
案情回顾:
小朱创作了一部小说并享有版权。小李未经小朱授权,大量复制该小说并在网上售卖,小朱发现后将小李告上法庭,认为小李的行为构成版权侵权。小李则辩称自己只是想让更多人欣赏到这部小说,并非故意侵权。
案情分析:
1、小李未经小朱授权大量复制小说并售卖,此行为属于发行行为,符合版权侵权中未经授权实施相关行为的特征。
2、虽然小李称目的是让更多人欣赏小说,但在版权认定中,未经授权实施此类行为很可能构成侵权,具体认定还需结合使用目的及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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