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1.销售侵权产品的赔偿数额,一般以权利人因被侵权的实际损失来定。
若实际损失难确定,就按侵权人因侵权获的利益算。
2.当权利人损失或侵权人获利难以确定时,参照侵权产品市场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3.赔偿数额还得包含权利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像律师费、公证费等。
4.若侵权人故意侵犯知识产权且情节严重,赔偿数额可按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
具体赔偿金额得综合实际情况判断计算。
案情回顾:
小朱发现小李销售的产品侵犯了其知识产权。小朱要求小李赔偿,小李却拒不承认侵权。小朱称因侵权自身实际损失较大,但难以拿出确切证据,而小李坚称自己并未因销售该产品获利。双方就赔偿数额问题争执不下,协商无果后,小朱将小李告上法庭。
案情分析:
1、销售侵权产品赔偿数额,一般先以权利人实际损失确定,本案中小朱难以证明实际损失,可考虑按小李因侵权所获利益算。
2、若两者均难以确定,可参照侵权产品市场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同时,小朱为制止侵权产生的律师费、公证费等合理开支也应包含在赔偿数额内。若认定小李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赔偿数额可在上述基础上加倍。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