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1.商用盗版软件行为性质恶劣,已被明确界定为犯罪行为。
未经授权使用盗版软件,本质上就是对知识产权的侵犯。
2.从法律角度看,这往往与《刑法》中的侵犯著作权罪等条款相关联。
倘若以盈利为目的,未获得著作权人许可,就对其文字作品、音乐、影视等各类作品进行复制发行,或是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对其制作物进行复制发行,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就会触犯法律构成犯罪。
3.企业务必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通过合法渠道获取软件,切不可因贪图一时之便而使用盗版软件,以免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经营一家广告公司,为节省成本,未从正规渠道购买软件,而是让员工使用商用盗版软件。软件著作权方发现后,将小朱公司告上法庭,指控其侵犯知识产权。小朱却辩称使用盗版软件并非故意,只是图方便,双方就该商用盗版软件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商用盗版软件行为性质恶劣,小朱公司未经授权使用盗版软件,本质上是对知识产权的侵犯。
2、从法律角度,以盈利为目的,未获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作品即可能触犯法律。小朱公司为盈利使用盗版软件,或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企业应合法获取软件,避免法律风险。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