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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没经过著作权人的允许,就把他们的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等各种作品给复制并发行。
2.出版那些别人享有专门出版权的图书。
3.没得到录音录像制作者的许可,就把他们制作的录音录像给复制并发行出去。
4.制作出来并且出售那些假冒别人署名的美术作品。
要是这些行为所获得的违法所得达到一定数额,或者还有其他比较严重的情节,那就很有可能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不过,到底是不是构成犯罪,得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还出版他人享有专门出版权的图书。小李未获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相关录音录像。小静则制作并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三人违法所得均达一定数额,引发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未经许可复制发行文字作品及出版有专门出版权图书的行为,若符合法定情形,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2.小李对录音录像的复制发行,在未获授权且达到一定条件下,也可能触犯此罪。
3.小静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美术作品,同样可能因违法所得等因素被认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具体判定需依案件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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