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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行为方面,那就是没得到著作权人的同意,就去做那些法律不让做的事儿啦,像复制啦、发行啦、表演啦之类的。
2.损害这块呢,得实实在在有对著作权人权益的伤害,比如说让著作权人丢钱啦。
3.因果关系上,侵权行为得和损害事实有直接的关联,就是说侵权行为得是导致损害的那个因。
4.主观意识呢,通常侵权人得有故意或者过失。
故意就是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侵犯别人著作权还去做;
过失就是本来应该知道但因为马虎大意没发现。
总之呢,这四个条件得一起满足,才算是侵犯了作品的著作权哦。
案情回顾:
小李是一位知名作家,其作品颇受读者喜爱。小胡未经小李同意,私自复制并发行了小李的书籍,导致小李的正版书籍销量大幅下滑,损失了不少版税收入。小李发现后,认为小胡侵犯其著作权,将小胡告上法庭,小胡则坚称自己不知这种行为侵权。
案情分析:
1、小胡未经著作权人小李同意,私自复制并发行其书籍,存在法律禁止的侵权行为。
2、小李正版书籍销量下滑,损失版税收入,确实遭受了权益损害。
3、小胡的侵权行为与小李的损害事实存在直接关联,是导致损害的原因。
4、小胡虽称不知行为侵权,但发行他人书籍本应谨慎审查,其属于因马虎大意未发现,存在过失。小胡满足侵权四条件,构成著作权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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