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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人身权方面,作者能拥有署名权,让大家知晓作品出自谁手;
发表权能决定作品何时面世;
修改权可对作品进行调整修改;
保护作品完整权则保障作品的原本风貌和作者精神不受侵害。
2.财产权上,有复制权,能让作品被复制;
发行权可让作品得以传播;
出租权利于作品的出租使用;
展览权能让作品进行展览展示,保障作者经济利益,控制作品的各种使用方式。
3.行政保护由相关部门查处侵权,维护作者合法权益,让侵权行为无处遁形。
4.司法保护通过法院诉讼等方式制裁侵权,让侵权者赔偿损失并停止侵权行为,为作者撑腰。
5.国际保护方面,我国与他国签订条约,共同维护国际著作权秩序,不管本国还是他国作者的权益都能得到妥善保护。
案情回顾:
小李创作了一部绘画作品,小胡未经小李同意,私自将该作品复制多份并在市场上售卖,严重影响小李的经济利益。小李发现后,要求小胡停止侵权行为,但小胡拒不承认侵权,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人身权上,小胡的行为侵犯了小李对作品享有的署名权、发表权等权利,破坏了作品原本风貌。
2、财产权方面,小胡未经许可复制售卖作品,侵犯了小李的复制权、发行权,损害其经济利益。
3、小李可寻求行政保护,由相关部门查处小胡侵权行为;也能通过司法保护,向法院诉讼要求小胡赔偿损失并停止侵权。
4、若小李作品涉及国际权益,因我国与他国签有条约,其权益同样能获妥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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