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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通常,软件版权归完成软件开发之人。
若为职务作品且属一般职务作品,版权归作者,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相同方式使用。
2.要是特殊职务作品,除署名权外其他权利归法人或其他组织,作者享有署名权。
3.若有合同约定软件版权归属,就依约定,但约定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总之,软件版权归属需依具体情况判断确定。
案情回顾:
小李在A公司任职期间开发一款软件。A公司主张该软件为特殊职务作品,除署名权外版权归公司;小李则认为是一般职务作品,版权应归自己,且公司在业务范围外使用该软件。双方就软件版权归属及使用问题产生争议,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首先需判定该软件属于一般职务作品还是特殊职务作品。若属于特殊职务作品,除署名权外其他权利归A公司;若为一般职务作品,版权归小李,但A公司在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
2、若存在相关合同对软件版权归属有约定,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依约定确定版权归属。最终需依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判定软件版权归属及使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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