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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关于专利侵权的判断,其所依据的法则主要包括如下三点:
一为全面覆盖原则,即若被控侵权的物件或方式构成了实际的侵权行为,那么这一产品或方法必须要完全涵盖专利权利请求书中列出的各项特征,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缺失;
二是等效原则,这一原则主要是通过比较被控侵权的技术结构与其对应的专利权利要求书中记录的相应技术特性来进行确认,若经相关专业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深入研究过专利权人提供的说明书及权利要求书之后,无需运用创造性的思维创新,便可自然而然地独立联想到的,且能透过采用等效置换、部件位移、拆分或者合并等手段实现专利的发明意图以及积极效果的,且其与专利技术相较之下,不论是从追求的目标还是从发挥的功能,亦或是最终产生的效益来看,均保持一致性或者难以分辨出微小差异,则应当被公认为已构成侵权;
最后一条,也就是多余指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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