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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专利侵权计算时间起始于侵权行为开始之日,通常是侵权产品首次销售、使用或制造等侵权行为开始的那个具体时间点。
2.若侵权行为持续,就计算至侵权行为停止之日。
3.有时,像侵权产品制造和销售存在时间差时,会分别计算制造行为和销售行为的开始时间等。
4.需明确,具体计算时间因专利类型、侵权行为性质及法律规定差异而不同,要准确确定需结合具体案件和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拥有一项专利技术,发现小李制造并销售的产品涉嫌侵犯其专利。小朱起诉小李专利侵权,双方就侵权时间的计算产生争议。小李称制造行为和销售行为有时间差,不应统一计算;小朱则认为应从最早的侵权行为开始计算,直到其发现侵权行为时停止计算。
案情分析:
1、专利侵权计算时间起始于侵权行为开始之日,本案中小李的制造与销售行为均属于侵权行为,需确定准确起始点。
2、由于侵权产品制造和销售存在时间差,按照规定会分别计算制造行为和销售行为的开始时间,具体计算需结合专利类型、侵权行为性质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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