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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依权利人被侵权之实际损失来定赔偿,若此难确定,就按侵权人侵权所得利益算。
2.当权利人损失或侵权人获利难以明确时,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赔偿额。
3.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且情节严重的,可在上述方法确定数额基础上,一倍到三倍确定赔偿数,且赔偿需含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
若权利人实际损失等难以确定,法院会根据侵权情节判予三百万元以下赔偿。
案情回顾:
小郑拥有某知名商标专用权,小李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该商标销售商品。小郑发现后将小李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小郑难以证明自己因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小李也拒绝提供侵权获利数据,双方就赔偿数额产生争议,案件进入审理阶段。
案情分析:
1、因小郑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小李侵权获利不明,可先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赔偿额。
2、若经审查认定小李系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且情节严重,可在上述确定数额基础上,以一倍到三倍确定赔偿数,同时赔偿需涵盖小郑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若仍无法确定,法院会依侵权情节判予三百万元以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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