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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实际损失:侵权让商标权人直接经济受损,像销量降了、利润没了等都是。
2.侵权获利:侵权人从侵权行为中赚到的钱。
3.许可使用费倍数:按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来定赔偿数。
4.法定赔偿:法定赔偿最多50万,特殊情况最高300万。
5.侵权情节严重:情节严重的话,赔偿数能在前面标准基础上加1到3倍。
6.恶意侵权:恶意侵权的,赔偿数可在前面标准上加1到5倍。
7.合理开支:制止侵权花的钱,比如律师费、调查费等。
8.侵权持续时间长:持续时间久,赔偿数可适当增多。
9.侵权范围广:涉及多地或多领域,赔偿数可适当增加。
10.侵权行为性质恶劣:性质坏的,赔偿数可适当增多。
案情回顾:
小朱拥有某知名商标,小李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该商标生产销售产品。小朱发现后将小李告上法庭,称小李的侵权行为致使其产品销量下降、利润受损,存在实际损失。小李则辩称自己获利不多。双方就赔偿数额产生争议,小朱主张高额赔偿,小李认为不应赔太多。
案情分析:
1、若判定小李侵权成立,需考虑小朱的实际损失、小李的侵权获利等确定赔偿基础。
2、若商标有许可使用费,可按倍数确定赔偿。若属情节严重、恶意侵权,赔偿数可相应增加。
3、小朱为制止侵权产生的合理开支,如律师费等,也应由小李承担。同时,侵权持续时间长、范围广、性质恶劣,赔偿数均可适当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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