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1.商标初审公告时,商标未获注册,不可随意使用。
此期间商标在审查,有被驳回风险,未经授权使用可能遭侵权主张。
2.特定情况下,如为提前准备商品或服务推出,在与相关方沟通并明确风险后,偶尔用于内部筹备等非商业活动,一般不认定为侵权,但需关注商标审查进展,商标被驳回应立即停止使用。
3.总体而言,通常应避免在商标初审公告期间随意使用该商标,以防潜在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
小郑申请的商标进入初审公告阶段,但尚未注册成功。小李为提前筹备相关商品推出,在未与小郑充分沟通的情况下,擅自将该商标用于内部宣传资料。小郑发现后,认为小李的行为构成侵权,要求其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小李则称只是内部使用,不构成侵权,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商标初审公告时未获注册,存在被驳回风险,未经授权随意使用可能引发侵权问题。小李在未与小郑沟通明确风险的情况下使用商标,不符合规定。
2、特定情况下,与相关方沟通且用于非商业内部筹备活动,一般不认定侵权。但小李未做到与小郑沟通,不能以此理由免责,应关注商标审查进展并及时停止使用。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