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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没得到专利权人同意就搞这些事儿:制造、使用、打算卖、真卖、进口专利产品,或者用专利方法以及用这方法直接得的产品,这就侵权啦。
2.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呀,像在非专利产品或包装上标别人专利号,没许可就在产品或包装上标专利标识啥的,这也属于侵权。
3.间接侵权呢,就是引诱、怂恿、教唆别人侵权,或者给别人侵权提供制造、使用、卖、打算卖、进口等方便条件,也可能被认定为侵权啦。
总之呢,判断发明专利侵权责任,主要瞧是不是没经许可搞专利技术或相关行为,还有有没有假冒专利或间接侵权等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拥有一项产品的发明专利。小李未经小朱许可,私自制造该专利产品并打算售卖。小胡发现后,不仅怂恿小李继续制造售卖,还为其提供存放产品的仓库。小丽则在自己生产的非专利产品包装上标注了小朱的专利号。小朱发现这些情况后,将小李、小胡、小丽告上法庭。
案情分析:
1、小李未经专利权人小朱同意,制造专利产品且有售卖意图,构成直接侵权。
2、小胡怂恿小李侵权并提供便利条件,属于间接侵权行为。
3、小丽在非专利产品包装上标注小朱专利号,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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