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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判断商标是否侵权,可从以下几方面考量:
商标近似性:对比被控侵权商标与已注册商标,看在文字等要素上是否相近,是否易引发混淆,就像两个长得很像的人,容易让人认错。
商品或服务类别:要看被控商标使用的类别,和已注册商标核定的类别是否相同或类似,好比不同种类的商品放在一起销售。
混淆可能性:综合考虑公众认知、商标显著性以及市场实际等因素,判断是否易让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误认或特定联系,若都满足,通常可认定为侵权。
案情回顾:
小朱拥有“美味香”已注册商标,用于食品类。小李在类似食品商品上使用“美味佳”商标。小朱认为小李的商标与自己的商标近似,易引发消费者混淆,构成侵权,将小李告上法庭。小李则坚称自己的商标有独特性,不会造成混淆,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商标近似性看,“美味香”与“美味佳”文字相近,在视觉和读音上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具备一定近似度。
2、在商品或服务类别方面,二者均用于食品类,属于相同类别。
3、综合混淆可能性,考虑到公众对食品商标的认知及市场实际,易让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故小李行为大概率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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